无偿献血的意义是指公民为了拯救他人生命,自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而不向任何组织和个人领取报酬。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奉献爱心的体现,是我国血液事业的总方向,是保证医疗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
据统计,我国年医疗用血量1000多吨,我市年用血量约12吨,每年约需5万人次献血,才能基本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递增。
输血使成千上万的病人重获新生,但是如果在采供血环节中管理不严,血液本身也可以成为病源微生物的载体,成为传播疾病的高危因素,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就难以保障。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卖血者提供的血液,由于他们频繁卖血,其血液质量得不到保证,加上一些不法组织为了牟利,在采集血液过程中违章操作,因此血液传播疾病的现象时有发生,十多年前河南的艾滋病村就是因为当地卖血者们不体检、不化验,共用一个针头,发生交叉感染而致。因此,保证血液安全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保证输血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我们国家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推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共济行为,于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禁止血液买卖,规定每个地区都只能有一个血站并对血站进行严格的管理,从根源上杜绝了有偿供血的弊端。
十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倡导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献血,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才能保证血液的数量及质量,是安全输血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