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省红十字会、省军区后勤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赣卫医发〔2015〕3号),做好全省统计申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统计年度
2015-2016年度。
二、统计报送表彰奖项及条件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
1.用于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奖项包括金奖(献血35次及以上)、银奖(献血25次及以上,少于35次)和铜奖(献血15次及以上,少于25次)献血要求。
2.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35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35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于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设区市择优推荐。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于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
(四)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用于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设区市,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于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
(六)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用于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
三、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尊敬的献血者及志愿者,如果您全部是在江西省血液中心参加无偿献血或志愿服务的,并且您的献血量已达到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相应奖项的评奖要求,那么您不必担心,我中心为您进行统一申报。反之,如果您在其他不同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并且累计献血量超过3000毫升(含3000毫升)的献血者,请于8月25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献血证(本地和外地)在工作日到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金沙大道1900号江西省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办理,或者邮寄、传真相关材料也可办理。联系人:王彦,咨询电话:(0791)82287131/82287132(传真)。
全省2015-2016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名单(共2025人)
江西2015-2016年“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421人)
江西2015-2016年“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1121人)
江西2015-2016年度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申报名单(共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