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献血特殊贡献者可以免费游园、坐公交!同时一人献血,全家受益,受益对象除了配偶、父母及子女外,还增加了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1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开幕,备受关注的《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无偿献血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全国绝大多数地方,也都已经实现了临床用血血源百分百来源于公众的无偿献血。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国范围内还是时不时有地方被爆出临床用血紧张,号召市民网友前去采血机构参与无偿献血。这说明,对于无偿献血的宣传引导、制度保障、法律规定,仍旧不能有丝毫懈怠,仍旧需要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比如按照之前《江苏省献血条例》的规定,献血返还的受益人除了献血者本人之外,还包括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这些人群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而为了更好的鼓励公众参与无偿献血,这次提请审议的《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又对无偿献血者献血返还的受益人群进行了调整,把受益人群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如果说原来的无偿献血是“一人献血,全家受益”,这里的全家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的话,那么现在的无偿献血,则就变成了“一人献血,大家受益”,这里的“大家”不仅仅包括原来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还包括了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
这样的调整,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家里只要有一个人献血,那么不但作为配偶、子女、父母都有了优惠或无偿用血的权利,而且连献血者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也都有了可以优惠或无偿用血的权利。这必将激励更多人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让国家的无偿献血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让临床用血得到更多的保障。
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措施,也有网友表示了疑问,认为一人无偿献血,受益人范围扩大,客观上会不会导致鲜血人数量的减少,因为很多人可能觉得“大家庭”里面有人献血了,自己就可以优惠或免费用血了,也就不用去献了。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虽然无偿献血受益群体的范围扩大了,但是按照规定,这些受益群体要想获得更多的免费用血量,最终还要受献血者自己献血量的影响。但限于献血者身体条件、献血频率等等方面的限制,总的献血数量显然不是无限的,不管是直系还是非直系,其亲属的用血总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并不会影响无偿献血者的数量。